第13章 可持续的能源生产与消费
综合能源规划与管理。制订能源--环境--经济综合规划方法和实施方案;改善能源供应结构的布局,提高清洁能源和高质量能源的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加快农村能源和电气化建设。制定和实施中国的节能法规。开发和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加强电网建设,推广热电联产,对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终端用能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
推广少污染的煤炭开采技术和清洁煤技术。制定有利于发展少污染的煤炭开采技术和清洁煤技术的政策法规;促进煤炭开采和加工技术向环境无害化转变;运用经济手段推动煤炭开采中矿井水和甲烷的利用,促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和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开发和引进高效清洁的燃煤技术,建立相应的示范点。
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把开发可再生能源放在优先地位,加快水能、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的开发,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第14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建立基于市场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在自然资源管理决策中推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制度。逐步实行在制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政策、规划和开发项目时采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政策的费用效益分析。
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改革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采用法律和经济措施,逐步实行综合性水资源规划和管理;依据《水法》实行节约用水、计划用水,以缓解目前存在的城市和农村严重缺水状况;加强水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污水资源化;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充分地利用水资源,使得经济建设与水资源保护同步发展。
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可持续利用。完成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土地资源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健全土地管理政策与法规,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和分阶段地实现土地市场化;整治退化的土地,加强山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与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依法管理现有湿地资源,保护一批重要湿地。
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加强造林绿化,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重点抓好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五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培育森林资源和制止森林破坏与退化的管理,制定监测体系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强化海洋资源管理;建立海洋系统监测与保护体系和环境预报服务体系。开发海水养殖,推动海洋渔业发展,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生态的退化和长期的不利影响,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和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在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的同时,适当利用国外资源,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水平;加强地质勘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国民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代价。
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贯彻实施《草原法》及其有关法规,增加人工草场和优良草场面积,基本控制生态环境退化趋势。
第15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到2000年,建成类型齐全、不同级别、布局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特殊生态系统,如湿地、珊瑚礁生态系统、红树林生态系统,河口生态系统、高原陆地生态系统、高原湖泊生态系统等;保护农业生态系统和农业用物种,建立一批农作物野生亲缘种就地保护点;建立和完善全国珍稀濒危动植物迁地保护网络;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测网络;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的国际与区域合作,组织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第16章 荒漠化防治
荒漠化土地综合整治与管理。扩大造林种草面积,减缓荒漠化土地蔓延速度,农牧业交错地带和某些湿润与半湿润地区的土地荒漠化基本得到控制;建立荒漠化监测及信息系统,减少人为破坏导致的荒漠化扩展。北方荒漠化地区经济发展。发展各种药材、经济植物和温室农业;兴办一批工矿企业,为荒漠化地区居民开辟新的就业途径;建设荒漠化地区生态农业示范工程。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贯彻《水土保持法》,全面管护,重点治理,把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使水土流失恶化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止。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与管理。建设"三北"防护林体系、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体系等工程。
第17章 防灾减灾
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是洪水、干旱以及地震、台风、泥石流、生物灾害等。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管理水平。健全灾害管理的法律、制度、规范,增强灾害管理的协调、监督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减轻自然灾害损失。建立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灾害综合防御体系,提高社会防灾抗灾总体能力。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加重的自然灾害。通过调整人类活动方式或减缓人类活动强度,减少未来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频率,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
第18章 保护大气层
控制大气污染和防治酸雨。本世纪末,重点城市和局部地区环境质量要有所改善;城市大气总悬浮微粒要基本得到控制。
防止平流层臭氧耗损。开发、引进、推广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替代技术;2010年前实现全面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目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尽管中国到2000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仍不到1989年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但仍将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根据中国能源资源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加强节能降耗、改进终端用能技术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长速度。
气候变化的监测、预报及服务系统的建设。
第19章 固体废物的无害化管理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管理。建立科学的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机制;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得到良性发展;基本控制有害废物的污染;开展有害废物管理技术、废物最小量化技术、资源化技术和处理处置工程技术研究,建设安全填埋场、焚烧场等示范工程;提高管理能力,贯彻实施《巴塞尔公约》。
放射性废物安全和无害化管理。制定中国含放射性物质废物管理的总体对策,强化放射性废物的安全与无害化管理;建设中低放射性废物示范性处置场、离放射性废物中间贮存场、核技术应用废物库以及放射废物跟踪系统。
生活垃圾管理和无害化系统。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与法规建设,尽快制定和完善地区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大力推行城市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废旧物资源化管理。制定废旧物资源化管理的有关法律,促进废旧物资分类回收规范化,重新加工与深度开发合理化。
第20章 团体及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
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依靠公众及社会团体包括工人、农民、妇女、青少年、科技界、教育界等的支持和参与。妇女参与可持续发展,制订和公布消除阻碍妇女参与可持续发展障碍的国家战略,制定、执行有关妇女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公约和行动计划和国家方案,促进相应领域的国内立法。建立保障妇女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
青少年参与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与青年界的联系与沟通。以青年组织代表为联系形式,使男女青年能够在国家、区域、地方的有关环境与发展问题上发表意见,参与有关的决策过程。
工人和工会参与可持续发展。在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过程中切实发挥工人和工会的作用,使其充分参与制定和执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推动经济发展,消除贫困,实现充分就业,促进安全、清洁、卫生的工作环境、社区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实现。
科技界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科技界和教育界应成为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络与合作的强有力的纽带,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并深入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反馈给决策者,并使重大决策和方案准确地为社会公众了解,传播可持续发展科学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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